2)第八百五十二节 影响(2)_我要做皇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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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韩信因此感激不尽,说道:有朝一日,我一定您的大恩。

  后来,韩信功成名就,荣归故里,寻找到当初那位赠与自己饭食的大妈。拿出了一千金,作为报答。

  这就是成语,一饭千金的来历,与它一同诞生的,还有胯下之辱这个典故。

  那么,问题来了,同样是蹭饭,为何大妈能得到报答,而那个亭长却只获得怨恨?

  这就跟古典时代的中国士大夫和贵族的观念有观了。

  所谓,食君之禄,忠君之事。

  韩信最初,是以食客身份在那个亭长门下蹭饭的。

  表面上看上去,韩信似乎每天都是在蹭饭,混吃等死。

  但实际上,两人之间已经形成了一种契约关系。

  亭长给韩信一日三餐,而一旦有事,韩信需要拿命来报答这个亭长,甚至可能,这个亭长让韩信去死,韩信也一定要去死。

  所以,韩信蹭饭蹭的理所当然。

  之后,亭长妻子断了韩信的供应。

  这就相当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,两人从主从附属关系中解脱出来。

  这就好比,你在某个公司上班,老板按月给你工资,你按时打卡上班。

  哪怕你每天都是坐在办公室发呆,那也是你的权力。

  谁叫老板不给你任务呢?

  而之后,老板不给你发工资了,你当然就知道,你被开除了。

  你与老板之间,当然是两不亏欠。

  而大妈赠饭,就又不同了。

  这就跟你遇到困难,流落街头,一个好心的大妈,给你吃住,还赞助你路费。

  数年之后,你因此飞黄腾达。

  但凡有点良心,你自然要回去报恩。

  而在此时,这样的关系更加复杂而且更加的多变和严苛。

  从伦理道德角度来说。

  倘若韩信不报答那位大妈的赠饭之恩,那么,其实在某种程度上,他就负有对那位大妈的义务。

  这其中包括给她当奴仆的义务和为她去死的义务。

  当年殷商灭亡,伯夷叔齐,不食周粟,宁愿活活饿死,就是这么个道理。

  将这套道德伦理观,套到东胡王卢绾和他的儿子卢它之身上后,就变成了:卢绾背叛刘邦,投奔匈奴冒顿单于,所以,卢绾负有对冒顿忠诚和卖命的义务,并且在同时,匈奴单于拥有对卢绾与他的后代和部曲随意处置的权力。

  让他死,他就要死,让他生,他就要生。

  别说是卢它之背叛了匈奴了,就是没有,匈奴单于也理所应当的可以决定他与他的部族的一切。

  而且,在理论上,汉室并没有任何插手和非议这个事情的权力。

  不过,什么是帝国主义?

  帝国主义就是颠倒黑白,无视规则,指鹿为马,睁着眼睛说瞎话,一切只为自己。

  这位汉使虽然不知道什么是帝国主义。

  但,帝国主义,并不需要去学习和练习。

  只要国家强大起来。并且统治者不是怂蛋,下面的官员,自然就会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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