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五百三十节 帝国主义(1)_我要做皇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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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翌日清晨,刘彻刚起床,就得到了内史衙门的奏报:许观受刑不过,死了。⊥,

  刘彻点了点头,这样的结果,很不错。

  汉室的刑罚之严酷,能与秦代媲美。

  特别是缇萦救父之后,受刑不过而死的犯人人数,每年都在递增。

  嗯,缇萦救父之后,朝廷废除了肉刑,但取而代之的是鞭笞。

  所谓肉刑,那是割去你身体的某个零件,譬如著名的宫刑什么的。

  这样的刑罚,会让你残疾,但不会要了你的命。

  但鞭笞……

  目前官府用刑的起步价就是五十……

  更麻烦的是,在中国历史上,直至隋文帝颁布《开皇律》,明确规定,鞭笞五十以上,就属于刑讯逼供。

  换句话说,在杨坚以前,地方衙门想怎么鞭打犯人就怎么鞭打犯人。

  打死了人,一句‘嫌犯受刑不过’就算了结了。

  刘彻倒是有心想学一下杨坚,只是,目前情况还不允许。

  因为,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工具,而法律与刑罚则是国家的工具。

  想要改变律法,限制刑罚,几乎等于给国家升级、打补丁。

  后世的电脑操作系统打补丁前,软件公司还要开会研究,针对情况作出改变。

  何况这么大一个国家,这么复杂的一个律法系统?

  要是没操作好,律法系统出现bug,岂不是要死机了?

  电脑死机。可以重启,大不了重装系统。但国家的律法系统要是死机……

  像这种专业的事情,刘彻已经把这个课题丢给了‘特进元老’们去商量。这也算是这些元老政治家们发挥余热的机会了。

  许观死于‘受刑不过’,在这个时代太正常不过了。

  没有人会去追究,更不会有人探寻其中的奥秘。

  不过,与许观死讯一同来到刘彻案前的,还有许观的口供以及内史衙门的调查结论。

  刘彻看过之后,直接将这些档案与结论,扔到火盘里烧掉。

  火焰烧毁了最后与此有关的一切证据。

  但刘彻的心,却有些不怎么好受。

  这些被焚毁的口供与证据,证明了刘彻的猜测。

  这个许观。能混进汉室的官僚系统,确实是先帝放行的……

  至于方法……

  先帝生平,最是好色。

  对付色鬼,当然是美人最适合了。

  这个许观,不过是先送了百金给馆陶,然后就在馆陶的引荐下,向当时还是太子的先帝,进献了美人。

  拿人钱财,与人消灾。睡人妹子,就要帮人解决问题。

  更何况,这个人所求的不过是一个名誉性质的少府认证的‘名士’。

  这样的事情,在汉室是层出不穷。见怪不怪的事情。

  就是现在,官僚系统不也有个赀官的途径吗?

  花钱买官与送美人买官,在本质上是一样的。

  只是。这个许观却因此钻了这个漏洞,成功的混进了少府监国太子放话了。谁敢唧唧歪歪,不要命了去查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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