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四百七十四节 中央集 权(2)_我要做皇帝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刘彻临襟正坐,对着周亚夫与晁错道:“朕皇祖太宗孝文皇帝在位时,曾下诏曰:天生蒸民,为之置君以养治之。※%天子执政,首在活命,如今地方郡守,郡尉乃至于郡司马、主薄两千石封疆大吏,操执生杀大权,两千石固多贤明大臣,然,亦也难免忙中出错,朕意将死刑处决之权,收归中央,由廷尉复核,上报朕前,亲笔勾绝,而后准予处刑!”

  周亚夫与晁错对视一眼,然后拜道:“陛下仁善,臣等谨奉诏!”

  对于中央来说,当然是权力越多越好了。

  而且,自秦以后,中央集权就已经是大势所趋,不可阻挡。

  更何况,天子所说的这个事情,只要不是笨蛋,都知道,天下舆论与民心,都是支持的。

  诸子百家,无论什么派系,都不会在这个涉及少杀、慎杀的问题上多嘴。

  至于把持话语权的地主官僚阶级,恐怕,要对这个决定举四肢支持了。

  毕竟,朝廷的肉食者们比起地方的郡守来说,是要脸的。

  譬如故廷尉张欧,当了三年廷尉,前后拢共就杀了十几个人,就这些人,都还是被逼的没有办法才杀的。

  这些年来,汉室的高层,已经出现了不少爱惜羽毛的人。

  只是,刘彻更看到了,实际上目前现行的汉律对于权贵官僚阶级的权益是非常看重的。

  汉律中就规定了,公乘以上爵位及六百石以上官吏犯罪,需由廷尉审判定罪。

  至于关内侯以上及两千石犯罪。更是只有丞相、廷尉与皇帝才能决定其命运。

  说到底,刘氏江山的本质。是封建王朝。

  汉室的律法自然会偏向照顾地主权贵阶级和有钱的商人。

  在多数时候,平民与有钱人犯罪。是两种待遇。

  一个很鲜明的对比,就是太史公与公孙贺。

  历史上太史公触犯小猪,被判宫刑,同一时期的公孙贺犯下了失期之罪,按照军法当死。

  但结果是,太史公被割掉了小jj,而公孙贺则只是交了一笔赎金。

  至于李广,单单是赎死就赎了两三次。

  换句话说,刘彻收回死刑的复核权。实际上受益的是无权无势的平民百姓。

  至于地主豪强这种阶级,他们倘若犯罪,该死的一定会死,不该死的即使没有皇帝勾绝也死不了。

  历史上杀人盈野的酷吏们,幕后的主使者,除了皇帝外,还能是谁?

  不然你以为王温舒、义纵、张汤、咸宣这些杀人魔王当真有自己的意志,本身就是嗜血的恶魔?

  正如刘彻现在把郅都放在河南郡,不就给了郅都便宜行事的权力。廷尉方面也得到了吩咐:凡河西郡上报死刑者,一律依河南郡守之意见批复。

  这等于是刘彻给予了郅都无限开火权。

  而郅都也干的很漂亮。

  一到冬天,就上报了长长的死刑名单,名单上的死刑犯多达四百余人。涉及地

  请收藏:https://m.ysw8.cc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