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v36:重点是案子完结了_爷有病你来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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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没想到,陈庆坤的合谋人,竟是郑晓红,这简直出乎了大家的意料。

  “斯德哥尔摩综合症。”

  许箻喃喃自语,想起唐溯在课上曾经说过的这种心理现象,她没想到自己会有这么一天,亲眼见识到这种现象的犯人。

  “你什么时候知道的。”许箻看着面前的男人,她想起他之前那一句意味深长的话——对付疯子,还需要疯子来。

  当时,他就已经知道郑晓红跟陈庆坤合谋作案的,不,或许是在更早之前。

  唐溯如实回答:“去见过陈庆坤回来后就知道。”应该说,在见过陈庆坤之后回来后这个想法得到了确认。

  那就是四五天之前了。

  唐溯给她解释:“从死者身上的伤口,还有取走脏器的手法和精准度,凶手是个左撇子,有强迫症,这些显然陈庆坤身上并没有。他惯用右手,我屋里的摆设找不到强迫症患者的痕迹,哦,对了,他的皮肤对洗涤剂里的一些成分会过敏,所以动手的人不可能是他。”

  唐溯看着周围几个人那一脸茫然的模样:“怎么?你们不知道?”皱眉:“你们不是去他家里好几趟了,”还地毯式搜查了:“难道没注意到,他家里用的洗涤剂都是特定的牌子,而那个牌子就是针对过敏体质人群专用的。而用在尸体上的那种洗涤剂,是随处可见的。”

  众人以沉默应对——他们是真的没注意到这些啊。他们去搜查的时候,注意力就放在“证据”上,哪能像大神这样耳听六路眼观八方,全方位地排查。

  “所以,他有共犯。”唐溯继续说:“这共犯会是谁?首先她一定是个有杀人冲动的人,毕竟要说服一个完全没有这种想法的人去杀人,而且是杀害一个跟自己不相干的人,这难度可不小,但要让一个本来就压抑着杀人冲动的人去杀人,那可是简单多了。陈庆坤之所以会选她当做共犯,是因为他认为自己手里有足够的筹码能够说服她,控制她,他能够东西她心理和*。”

  “再来看案子本身,这是几年前张松案的升级版。依照陈庆坤的张扬的个性,如果可以选择,他一定会用更”轰动“的出场方式——他的书架上放了不少世界著名的连环杀手典案,‘黑色大丽花’‘五角星杀手’‘十二宫连环杀手案’……随便拿一个出来都比张松的要来得出名,从书的折损度来看,他研读的次数不少,但是他却只选择张松。

  为什么?

  原因只有一个,这是‘条件’,让他的共犯跟他合作的条件。

  这样也就能解释得通尸体上所体现出来的诉求——‘我自愿将干净的自己,奉献给你’。这种诉求当然不会是对陈庆坤,而是对于这案子的创始人——张松。共犯对于张松有着特殊的感情。

  什么人对杀人犯会有这种特殊的情感存在?陈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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